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清,保险公司推脱拒赔,法院维权难诉讼,让人觉得手足无措。在往常,遇见这样的事情,当事人双方都免不了来回奔波、争论。调解理赔之路漫长又无奈。
为深入推进纠纷源头治理,2013年7月,蒲江县人民法院、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和县司法局共同设立了“蒲江县道路交通事故联动调解中心”,建立行政调解、人民调解、行业调解、司法调解“四位一体”的交通事故大联调机制。
在蒲江道路交通事故联动调解中心“一站式”服务中,群众处理交通事故时究竟能得到怎样的方便?
核心提示:缩短理赔周期
早在2011年,蒲江县人民法院就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成立了道路交通事故巡回法庭。为进一步方便群众,2013年7月,又正式启动了“交通事故联调机制试点”工作。
所谓“一站式”,就是在群众发生交通事故来处理时,法院、交警部门、医院、保险公司等多方同时在交警大队内快速、高效地化解矛盾纠纷,避免群众多跑路,有效缩短处理周期。
“东奔西跑,理赔时间长,当事双方就都会有怨气。如果时间再拖延,甚至会出现更严重的冲突。”负责常驻调解中心巡回法庭的蒲江县法院民二庭庭长告诉记者,以前,处理一起交通事故赔偿纠纷,从调解到立案审理再到判决理赔,处理周期是3—6个月,如果理赔不顺甚至更长。现在,有了这么多相关部门一起联动处理,最快可以当日调解当日赔偿,一般的案件都能在一月内得到解决。
核心提示:统一赔付标准
职能部门“扎堆”工作,虽然免去了群众奔波苦,可导致理赔过程迟迟拖延的,还在于赔付标准不统一。由于没有统一的赔付标准,特别是务工、精神损失索赔等差异很大,容易造成事故当事人双方意见不合,事故当事人与保险公司意见不合,甚至出现当事人家属到有关部门缠访闹访的现象。
记者在联调中心人民调解室看到,桌上一张蓝色指示牌清楚标明了2012年四川城镇居民人均收入20307元、农村居民消费支出5367元等赔偿参考数据,供在审理人身损害案件时进行比照参考。
目前,联调中心已经把赔付标准统一化,而保险公司也全程参与调解工作,一旦联调中心把交通事故纠纷调解的一切程序理顺了,那么当事人获得保险公司的理赔期限就能大幅缩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