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县长滩饮用水源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关于长滩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百日行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一级保护区内农家乐予以关停,禁止在一级保护区垂钓活动,旨在通过为期100天的专项整治,到11月上旬,解决我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污染问题,使长滩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生产生活秩序规范,水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改善。
记者从县环保局获悉,根据近年来对长滩水库的监测数据分析,长滩水库水质呈现逐年下降趋势,总磷、溶解氧、总氮和高锰酸盐指数超标,长滩水库水面出现了蓝藻。
加强饮用水源保护事关民生福祉,对此相关职能部门和涉及乡镇加大了工作力度,着力从源头整治污染问题,建立饮用水源保护长效机制。
此次专项整治重点围绕六个方面进行:开展库区及50米陆域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规范一二级保护区内的游玩秩序管理,严禁私搭乱建与饮用水源保护无关的项目(如钓鱼台),一经发现立即取缔、拆除;清理一二级保护区内的“三无”船只,对岸边破旧损毁船只实施搬离,并建立船只管理台账;对饮用水源保护区500米范围内畜禽养殖进行排查清理,巩固前期整治成果,对有反弹迹象的坚决予以关停,并建立畜禽养殖管理台账;规范二级保护区内现有农家乐运营,排查废水处理设施情况,确保产生的废水规范处理,并建立现有农家乐的管理台账;组织开展饮用水源保护区志愿服务活动。
根据方案规定,此次专项整治实行“属地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以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污染谁治理”的政策开展工作,对饮用水源保护工作行动不力、敷衍塞责,甚至顶着不干的单位和乡镇将公开曝光和追究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