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即将来临,《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修正案)》将于今年3月15日起正式施行,今年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以“新消法 新权益 新责任”为主题。近日,记者跟随县消费者协会,对全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和新消法的宣传情况进行了了解。
【新消法】部门联合普法宣传
“让民众知晓新消法是关键,所以普法宣传工作非常重要。”县消费者协会秘书长管丽介绍道。
3月14日,工商、食药监、质监、卫生等部门将联合消协在县城驭虹桥进行新消法的宣传活动,届时将现场为群众发放新消法读本和宣传画册,提供咨询,受理消费者投诉。3月12日至3月15日期间,各乡镇的消协分会也将在辖区内开展“3·15”的相关活动,接受咨询,受理投诉。
据悉,由市消协牵头,今年各区县工商部门将会陆续成立专门的消费者投诉站,还将筹建“3·15”消费者服务网站,为消费者获取消费资讯,受理投诉咨询建立新的途径。
【新权益】投诉及时有理有据
作为普通消费者,如何避免买到假冒伪劣商品,维护自身权益是我们应当注意的。
针对我县投诉较多的农资、电器、服装、装修和汽车买卖等消费纠纷,县消协给广大消费者几点提示:一是在购买商品前,一定要到正规的商店,看清商品生产地、保质期和商家营业执照等信息;二是在购买商品的时候,一定要索取发票或者收据等作为凭证,否则消协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无法受理投诉;三是如果一旦出现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和商家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请消费者留存好相关凭证,并拨打消费者投诉举报专线电话12315,或者直接拨打县消协的投诉电话:88531315。
【新责任】守法经营恪守信誉
新消法的实施,又一年“3·15”的到来,无疑为商家们再一次敲响了警钟,尤其是食品安全,历来也是消费者关注的焦点。作为县城的大型超市,美好家园食品部经理向记者介绍到:“每年‘3·15’可以说是商家最紧张的时候,但对于守法经营的企业来说,我们要做的就是按部就班,尤其是生鲜食品类,随时进行巡视,保证新鲜;对于之前有顾客投诉质量问题和临期的商品,全部下架处理,确保食品安全。”
“对于企业来讲,其实应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最好方法就是诚信至上,守法经营,这样才能赢得消费者的信赖。”县消协秘书长管丽说。
消费维权不仅是消费者自己的事,也是各商家、监管部门齐心协力的成果。在新消法的指导下,消费者主动维护自身权益,在新形势下,商家诚信经营,职能部门切实履责,这样才能共同创造全县安定的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