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川委办〔2012〕21号)要求,按照成都市委市政府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2016年度区(市)县和市级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及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考核的通知》(成廉办发〔2016〕6号)安排,为扩大群众参与,强化群众监督,增强责任制考核工作的客观性,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我县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满意度进行民意调查。民意调查由省统计局社情民意调查中心通过电话访问的方式进行,民意调查专线号码为“(028)12340”。
希望我县接到省统计局社情民意调查中心电话访问的干部群众,以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态度,积极支持配合,耐心接受电话访问,客观准确对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进行评价。
现将2016年度蒲江县党政领导班子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docx予以公示。
中共蒲江县委蒲江县人民政府
2016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