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县委组织部获悉,《蒲江县引进和培育高层次高素质人才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经过3年的施行,于近日进行了修订印发。新《办法》的印发,是我县进一步贯彻落实《成都人才新政十条》的具体体现,旨在为加快建设“三基地一新城”,深入实施“工业强县”战略,实现与全市同步高标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
人才激励范围更精准
《办法》明确了激励范围为我县财政供养的行政事业单位、县属公有制企业和注册地、经营地、税收解缴关系均在我县的非公有制企业引进和培育的人才。
在企业人才中,在原入选中央、省、市人才计划入选者的基础上,增加了 “两院院士”、“外专计划”、“长江学者”、“国家杰出青年基金”、国家省市“突出贡献优秀专家”、各级政府津贴、成都市本土人才培养计划等人才项目入选者作为激励对象;围绕我县打造“五金小镇”的目标,增加了五金制造企业引进具有五金行业产业高级技师作为激励对象。
在教育类人才中,取消了省、市优秀教师作为激励对象,增加了优秀青年教师作为激励对象。
在医疗卫生人才中,增加了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医疗卫生人才作为激励对象;同时,取消了博士、硕士、副高级职称、“985”或“211”院校一本录取的全日制本科生的编制限制。
在社工人才中,取消了初级(助理)级、中级社工师的一次性奖励,增加了高级社工师作为激励对象。
今年起引进“世界大学学术排名”前100名大学毕业的海归人才,经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享受与国内“985”和“211”院校同等激励政策。
人才评价方式更科学
《办法》要求相关责任单位要分行业制定人才考评办法,定期组织考评,考评结果作为人才享受激励政策的依据。此次修订,将学历、职称、技能等证书作为基础,打破了唯学历、唯职称的评价方式。
人才引育更专业
《办法》设立人才引进“伯乐奖”。 第三方企事业单位、中介组织及其个人,引进高精尖人才到我县创新创业,按照层次给予5万-10万元的人才引进中介“伯乐奖”,鼓励专业引才机构,参与我县企业高精尖人才的引进。明确了编制内特殊紧缺人才,按特事特办原则,可优先引进。首次明确县人才办每年选择一批优秀人才进行集中培训,各主管部门主要负责本行业系统内的人才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