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贴对象。毕业5年内在我县行政区域范围内首次成功创业(自办理《税务登记证》之日起,有连续3个月的纳税记录,本人首次申报创业补贴)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毕业生(含非本市户籍)。
二、补贴标准。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创业成功,按项目给予10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三、申报材料。①《创业补贴申请表》、《创业补贴申报表》,②高校毕业生《居民身份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③《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④连续3个月的所在地纳税证明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免税证明材料,⑤本人银行卡复印件(开户行最好在本地有营业网点的)。
四、补贴流程。创业成功的高校毕业生向创业项目所在地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递交创业补贴申报材料→街办、镇(乡)审核通过并经公示无异议后向县就业局上报→实地核查并公示→将补贴资金直接划拨到申请人账户。
蒲江县就业服务管理局
2015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