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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江县人力客运三轮车车主: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物价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人力客运三轮车经营权收费管理通知》(川价发﹝2007﹞54号)文件,通过前期工作,现决定按照前期公示的人力客运三轮车申报车主及核算情况进行退费。请各车主于2015年4月6日到蒲江县鹤山镇富民路长久停车场(原老米花糖厂)办理相关退费手续。
蒲江县交通运输局 蒲江县公安局
2015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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