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县检察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称号。
近年来,县检察院以争创“全国文明接待室”为契机,严格落实首办首问责任制,建立完善检察长预约接访、视频接访、下访巡访等制度,群众来信来访案件办结率和息诉罢访率均达100%;以派驻寿安检察室为平台,在寿安镇14个村社试点开展“法制副村长”工作,及时收集社情民意,开展法制宣传和预防调查,帮助群众解决法律难题,共化解各类矛盾纠纷35起;深化刑事被害人救助机制,对因交通事故致残成为植物人的汉源瀑布沟水电站移民姜某等3人实施救助,共发放救助金13000元,相关做法被检察日报、正义网、四川工人日报、成都日报等媒体报道。
(编辑人:曾雪刚 审核人:石月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