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蒲江县下发《关于改革行政审批、精减办事程序、优化项目服务的实施意见》,项目建设环节申报资料总体较改革前精减72%。
在精减建设许可方面,该局精减7项内容,保留发改立项批复、国土权属证明、工程规划许可证等12项内容。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精减后,前置审批部门由14个减为3个,申报资料由65项减为12项,精减达81.5%;承诺办结时限由15个工作日缩短为6个工作日,提速60%。
在监管方式上,实行“事前指导、事中控制、事后验收”的质量安全监督工作机制,减少开工审查备案和验收整改环节,重点强化过程指导服务。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节点由14个减少为8个,精减达43%;安全监督备案申报资料由10项减为5项,精减50%。
在优化竣工验收方面,精减5项内容,保留建设工程规划合格证、工程质量监督报告等5项内容。竣工验收备案精减后,前置审批部门由12个减为2个,申报资料由58项减为5项,精减91.4%;承诺办结时限由7个工作日缩短为2个工作日,提速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