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入院制度和服务流程:
(一)各有关部门(医务质管部、护理部、住院部、门诊部、急诊科及各临床科室等)医务人员应通力合作,保证符合收治标准的患者能够尽快入院治疗。
(二)各临床科室应根据各专业疾病的特点收治患者入院。在患者入院、转科或转院前,需有与病史和体格检查所提示的辅助于诊断的各类化验和影像学检查。
(三)对符合本科室收治标准的患者,具有本院执业医师执照的医师才能签发入院证明。入院证明应注明初步诊断,并告知患者及家属初步的诊治计划、治疗结果等信息,帮助患者及家属做出住院与否的决定。
(四)普通患者入院可采取直接住院、协调护理单元住院、加床住院、预约住院方式,医师并提前告知患者住院的方式。
(五)对急诊或有紧急需求的患者,优先诊治,优先入院。任何科室不得拒收此类病人。
(六)患者入院前需要交纳预交款,对病情不稳定需要抢救的患者,必须先进行抢救,后补款。
(七)医院员工应关注那些在就医过程中存在困难的患者,如年老体弱者、残疾人、语言交流障碍和听力受损的患者,提供轮椅、翻译等帮助。
(八)患者办理入院手续后,应尽快到相应病区入住;如未入住,在院外发生的一切意外,由患者及家属承担责任。患者住院期间不得请假离院。
二、转科服务制度和流程:
(一)住院患者所患疾病,涉及其他专业科室范围,应当邀请有关科室会诊。被邀科室前来会诊并同意转科后,主管医师应向科主任汇报,同意后方可办理转科手续。
(二)主管医师应向转入科室联系床位及确定转出时间。
(三)主管医师要仔细检查,完善患者在本科住院阶段中的所有诊疗工作,规范书写转出记录,开具转科医嘱。
(四)主管医师应向患者、家属交待病情,将本科的诊断以及治疗情况概要地说明,并着重说明转科的原因、目的和必要。解除患者的顾虑,使其能安心地转入新的科室,接受治疗。
(五)转出病区时,由本病区工作人员陪送到转入科室病区,并向转入科室病区值班医护人员交接,保证治疗的延续性。
(六)转入科室病区医护人员应及时诊查患者、下达医嘱并书写转入记录。
三、出院服务制度和流程:
(一)患者出院应由主治医师以上(包括主治医师)在评估患者健康状况、治疗情况基础上,按照本科的具体要求决定。主管医师在评估病人需求的基础上,根据病人的需要制定相应的出院计划,必要时鼓励患者及家属一起参与。
(二)制定出院计划后,主管医师应提前向患者或家属告知,包括拟定出院时间、出院带药、合适的交通工具、出院后去向等。
(三)医师、护士应根据病情为出院患者提供必要的服药指导、营养指导、康复训练指导、生活或工作中的注意事项等信息服务。
(四)医师应向每一位出院患者提供出院证明。依患者需要,还应开具诊断证明等医疗文书。
(五)患者出院当天,医师下达出院医嘱,并与护士协调出院过程,联系提供必需的服务,根据患者病情帮助其选择合适的交通工具,让患者安全地出院。
(六)病情不宜出院而患者或家属要求自动出院者,医师应加以劝阻,充分说明继续治疗的重要性及自动出院可能造成的不良后果,如劝阻无效,应报请副主任医师以上(含副主任医师)或科主任批准,由患者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相关知情同意文书后办理出院手续,方可离院。如患方拒绝签名,医师在病程记录中写明知情同意告知情况及患方拒绝签字的情况,请在场的第三方证人(如另外一名医师或护士)签名并留下联系方式,书写者签名。
(七)医师通知出院而拒绝出院者,应积极劝导,必要时报告医务质管部、后勤保卫部和患者所在单位(村)或有关部门,共同协助做好出院工作。
四、转院服务制度和流程:
(一)限于本院技术设备条件,不能满足患者诊治需求的,由科内讨论或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质管部报请分管院长批准。急性传染病、麻风病、精神病不得转外省治疗,需按照上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求转入指定医疗机构。
(二)如患者病情危重,途中可能出现病情加重或死亡者,应留院处置,待病情稳定或危险过后,再行转院。
(三)转院前应完善各种病历资料。住院患者应当办理出院手续。
(四)患者转院时应安排医护人员陪护,同时携带病历摘要。
五、急诊留观服务制度和流程:
(一)不符合住院条件、但病情尚需急诊观察的患者,需有急诊值班医师或门诊医师的医嘱,方可留观察室进行观察。留观时间原则上不超过72小时。
(二)办理留观时应提供患者真实姓名、年龄、性别、费用类别(医保、自费),及时交纳费用。医保患者严格履行医保相应流程。
(三)急诊值班医师早晚各查房一次,重病随时查房,主治医师每日查房一次,及时修订诊疗计划,指出重点工作。
(四)急诊室值班护士随时主动巡视病人,按时进行诊疗护理并及时记录,反应情况。
(五)急诊值班医师和护士严密观察患者病情、及时治疗,按时详细认真地进行交接班工作,必要情况应书面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