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2011年修订稿)》和《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急需短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考核招聘有关事宜的通知》(成人社办发〔2014〕252号)精神以及我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空缺及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考核招聘急需短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53名。本次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人员按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详见附件一)
三、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符合相关要求。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学历和专业知识或技能,报名时取得相应的资格;
(四)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具体资格和条件(详见附件一)。
(五)在职人员应聘,须征得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
(六)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6.现已由蒲江县财政供养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公开报名及资格初审
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相关信息后,按以下程序报名。
1.时间:2016年4月 5日——4月8日(节假日除外)。
2.地点:蒲江县卫计局人事科(蒲江县汇源街62号三楼)。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时填写《2016年蒲江县卫生事业单位考核招聘急需短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二)一式三份,并提交以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规培合格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各三份);
(2)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原件;
(3)近期同底版1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
(4)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所需的其他相关资料。
4.报名要求。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及应聘资格条件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招聘期应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5.资格初审。报名时进行资格初审。
(二)资格复审
报名结束后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将于2016年4月19日前在蒲江县公众信息网(县卫计局子网站)和报名地点公布。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对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或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核
考核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1.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开考比例: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不低于1:2方能开考,未达上述比例的岗位,取消或调减招聘岗位人数。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放宽开考比例。取消或调减情况与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同时公布。
4.成绩公布:面试考核成绩将通过蒲江公众信息网(http://www.pujiang.gov.cn/)公布。
(四)体检及考察
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若面试成绩相同,则以所有考官给出的面试总分确定名次;成绩仍相同,则以面试考官给出的最高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成绩仍相同,则进行加试,加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1.体检在蒲江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县级及以上人民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相关规定执行。岗位或行业有特殊要求的,按行业特点进行体检。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2.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岗位参加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一次。
3.体检合格的,由蒲江县卫计局会同用人单位进行考察。重点考察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
4.因应聘人员本人原因导致无法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岗位参加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五)公示及聘用
1.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通过蒲江公众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报蒲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后,办理有关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违纪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放弃拟聘资格出现的岗位空额不再递补。
2.拟聘人员如系事业、企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提供依法终止或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劳动合同的证明材料。
3.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4.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5.聘用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在聘用单位工作满6周年及以上者方可申请调动。
五、咨询及监督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蒲江县卫计局负责解释。为维护考试严肃性、公正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咨询电话:028-88554516(地址:蒲江县卫计局3楼人事科)
监督电话:
县卫计局纪检监察室:028-88554533
县人社局纪检监察室:028-88550730
附件:1.2016年蒲江县卫生事业单位考核招聘急需短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2.2016年蒲江县卫生事业单位考核招聘急需短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2016年3月28日
2016年蒲江县卫生事业单位考核招聘急需短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doc
2016年蒲江县卫生事业单位考核招聘急需短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