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四川省水利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批复第六批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2014年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川水函[2014]1557号),现将我县2014年度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建设内容公示如下:
一、建设地点
寿安镇的五会村、华锋村、大漕村、马南村、松华社区、树林村、庙乐村7个村,鹤山镇的单沟村、潘沟村、狮子树村、铁溪村、龙头村、体泉村6个村,西来镇的高桥社区1个村。
二、建设任务
专项项目区建设主要任务为新建渠道18.8公里,整治渠道67.5公里,整治山坪塘17座,整治石河堰18处,改造泵站5处,新建蓄水池79口。
三、工程投资及构成
专项项目总投资2916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1500万元、省级财政补助200万元,市级财政投入300万元,县级财政投入500万元,群众筹资12万元,群众投劳折资404万元。
四、建设方式及补助标准
蒲江县小农水建设以各项目村为项目实施主体,蓄水池工程由受益群众自建,渠道、山坪塘、泵站、石河堰工程,按照“一事一议”的办法,由项目村公开选择专业队伍实施。
补助标准:蓄水池按照单口蓄水100 m³标准修建,财政资金补助标准为100元/方;渠道工程按照工程投资90%进行财政资金补助,山坪塘、泵站、石河堰按照工程投资75%进行财政资金补助。
五、建设工期
2015年3月底前完成主体工程,4月10日前全面完工。
现将项目相关内容面向社会公示,请广大干部群众监督实施。
监督反映电话:县监察局:028—88522215
县水务局:028—885225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