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处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1000元。”
5月14日下午,一起抢劫刑事案庭审在县人民法院第一法庭进行。法官审案,这是再普通不过的事,但是在当天的审判现场,却多了一批特殊的嘉宾,他们是来自寿安中学和职业中学的上百名学生。
“这是县法院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的“百案六进”系列活动之“进校园”,我们挑选典型案件,邀请学生旁听开庭审判,以此强化法制宣传,提高未成年人法律意识,进一步树立和提升法院和法官为民司法公正司法的良好形象,提高司法公信力。”县法院副院长姚辉锦表示。
精选案例以案说法
2014年2月23日,被告人刘某得知被害人袁某(男,15岁)身上有现金时遂起意抢劫。被告人刘某叫李某、周某将袁某叫到县城某网吧后门处,用随身携带的折叠刀威胁袁某交钱。受害人袁某被迫无奈,给刘某100元。次日下午,被告人刘某主动到鹤山派出所投案。
“这个案件中的被告刘某作案时刚满18岁。今天来旁听的学生年龄段为14-18岁之间,他们的中大多数有节假日去网吧的习惯,这个案例对他们来讲就很有‘代入感’,能真切的给他们以警示,我们希望通过‘旁听开庭审判’的方式从源头上预防青少年犯罪。”县法院刑庭庭长李冬梅说。
现场旁听法入人心
庄严的庭审中,同学们鸦雀无声地旁听。对于绝大多数学生来说,这是他们第一次亲临审判现场,庭后学生们普遍反映庭审给他们的感受是庄严和震撼。县职业中学汽修班的李红飞说:“以前只有在电视上看到过法官判案,亲临现场感觉真的不一样,很震撼。通过这次旁听,我决定要好好学习法律知识,成为一名懂法的合格公民。”
寿安中学高一学生郑好告诉记者:“平时我就对法律方面的知识很感兴趣,这次听说有旁听的机会,我很激动。通过旁听开庭审判,我更系统、细致地了解了法院的审判流程、法院工作的功能和职责,切实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和公正。希望以后能多参加此类活动,让我们更懂法、知法和守法。”
“之前也举办过‘模拟法庭’,和今天旁听开庭审判差别还是很大的,真实的案件不但让学生受到警示教育;同时也给我上了一课,对我今后开展德育工作有很大启发。”寿安中学德育主任王帮贵告诉记者。
记者手记——
县法院“百案六进”活动的深入开展,为外界特别是基层群众了解法院开辟了新的渠道。活动通过上门立案、送达文书、调查取证、巡回审理、诉讼调解、案件执行、回访当事人、随案说法等形式将诉讼活动延伸进农村、社区、学校、家庭、机关、企业等六类场所,深入基层,倾听群众呼声,回应群众关切,主动搭建起民意沟通的新平台,增进了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了解与理解。这样的活动,多开展,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