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县纪委获悉,为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具体化,强化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担当,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行清单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制定责任清单、严格审核把关、层层签字背书等方面,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行清单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
一人一单 层层签订责任书
为将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田”落实到人,《通知》要求,各乡镇(街道)、县级各部门领导班子及成员要结合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委关于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要求,制定2015年度责任清单,责任清单应明确年度工作项目、具体工作措施、数量指标和完成时限等,要将责任落实到人、措施具体到月。
《通知》规定,领导班子重点从“统筹谋划部署、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宣传教育、深化作风建设、选好用好干部、维护群众利益、推进源头治理、坚决反对腐败”8个方面,紧密结合本单位年度中心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年度工作目标,逐项细化年度具体工作任务。
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重点从“履行领导责任、推动责任落实、加强教育管理、保持清正廉洁”4个方面,逐项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提出具体工作举措。
领导班子其他成员重点从“落实分管职责、推进预防腐败、加强日常监管、坚持廉洁自律”4个方面,紧密结合业务工作分工,逐项细化党风廉政建设年度工作任务,并落实到分管的内设机构。纪委书记、纪检组组长应制定监督责任清单,重点从履行监督责任的6个方面,逐项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提出具体工作举措。
《通知》要求,各乡镇(街道)、县级各部门要根据领导班子及成员的责任清单,量身定制责任书,层层签订责任书。县委书记、县长将与各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签订责任书,县委、县政府其他班子成员将与分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签订责任书,各乡镇(街道)、县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与其他班子成员签订责任书。其他班子成员可与分管范围的内设机构负责人签订责任书。责任书一式二份,分别由责任书签订人和同级纪委(纪检组)留存。
严格把关 责任清单将网上公开
《通知》要求,对党政领导班子及成员提出的责任清单,各乡镇(街道)、县级各部门要召开党委(党组)会议,逐人逐项审核工作内容和工作措施,确保可执行、无遗漏、不笼统;各乡镇(街道)、县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对领导班子、其他班子成员的责任清单严格审核把关,不符合要求的,要坚决退回重新制定。
《通知》还规定,各乡镇(街道)、县级各部门领导班子的责任清单将由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在蒲江县电子政务内网和“廉洁成都·绿色蒲江”门户网站进行公开;班子成员的责任清单由各乡镇(街道)、县级各部门自行公示。
强化监督 每季度抽查通报情况
各乡镇(街道)、县级各部门领导班子及成员的责任清单要录入成都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监管平台,定期填报工作情况。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要加强对领导干部履行主体责任情况的督促检查,及时提醒履职到位。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每季度进行抽查核实,点名道姓通报抽查情况。年终,领导班子及成员完成责任清单情况,作为主体责任考核的重要指标。
《通知》还对各乡镇(街道)、县级各部门领导班子及成员完成责任清单制定和录入监管平台提出了时间要求,各乡镇(街道)、县级各部门领导班子及成员2015年度的责任清单经党委(党组)会议审定后,由各单位于5月8日前录入成都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监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