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有机农业基地,关键在将耕地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落到实处,近日,记者从县农林局获悉,为稳步有序推进土壤改良工作,我县印发了《蒲江县3万亩耕地质量提升示范项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按照先试点后扩面、以奖代补的方式,以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为实施主体,实施主体实行先申报、先受理、先通过、先试点的原则,在猕猴桃、柑橘、茶叶三大产业中先期实施耕地质量提升试点3万亩。
划定区域 先行试点
根据《方案》,今年将在猕猴桃、柑橘、茶叶三大产业实施3万亩土壤改良。其中,猕猴桃土壤改良1.45万亩,主要在复兴乡庙峰村、三义村,大塘镇八角井村,大兴镇炉坪村等进行试点;柑橘土壤改良1.45万亩,主要在长秋乡石马村、古佛村,白云乡鞍山村,朝阳湖镇白鹤村,寿安镇五会村,西来镇两河村进行试点;茶叶土壤改良0.1万亩,主要在成佳镇同心村、圣茶社区进行试点。
县农林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此次试点实施区域是本着集中连片、产业基地良好的原则进行的,试点选择对象主要是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这样有利于试点工作取得成效,带动全县土壤改良,最终提升全县农产品品质,达到耕地提升、品质品味、生态涵养的目的。
明确标准 以奖代补
根据《方案》规定,土壤有机质提升项目主要是以提高土壤有机质含量为重点,在猕猴桃、柑橘和茶叶三大产业种植区增施符合农业部有机肥料质量标准、且具备有机肥料销售许可证的商品有机肥,补贴标准为500元/亩;生物防控项目要求,项目区需达到每百亩安装太阳能杀虫灯3盏、黄篮板2000张,性诱剂或食诱剂使用200个的标准,补贴标准50元/亩;酸化、板结土壤改良项目主要是引导项目业主施用土壤调理剂,让项目区酸化土壤年均提升0.1,土壤容重年均降低0.05以上,补贴标准为150元/亩。
严格验收 达标补助
县农林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在试点过程中,必须先申报,申报主体必须是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申报面积不得小于500亩。项目实施完毕后,具备验收条件的实施主体向所在乡镇提出验收申请,然后乡镇根据第三方机构(检测机构必须获得国家级计量认证和审查认可证书)出具的土壤改良前后两次土壤检测对比报告,确定初验合格后,再申请县级验收。县级抽检验收合格后,按照以奖代补的方式,才划拨补贴资金和检测费用;县级抽检验收不合格的,限期在4个月内整改完毕,然后复检,复检仍不合格的,取消补贴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