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大会在成都召开,隆重表彰第三届四川省文明城市、文明村镇(社区)、文明单位、道德模范和美德少年。我县荣获“第三届四川省文明城市”称号,县供电公司被评为“四川省文明单位”。县委书记刘兵参加会议并接受奖牌。
自2008年我县启动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以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对照创建标准,量化目标,分解任务,落实责任。经全县上下同心协力,我县在打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公正公平的法制环境、规范守信的市场环境、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等方面取得了长足进步,有力推进了文明城市各项创建工作。
据悉,四川省文明城市于2007年正式启动,评选表彰每三年进行一次,每届期满后,获得荣誉称号的文明城市须重新参加申报、评选。我县于2010年成功创建第二届四川省文明城市,2013年,我县开展了第三届四川省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于今年4月荣获“第三届四川省文明城市”称号。目前,我县正式启动第四届四川省文明城市和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