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里有了“法制副村长” 村民遇事不再愁

(编辑:admin 日期:2014年04月29日 浏览:次)

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县检察院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中,紧密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和县域发展实际,大胆尝试“法制副村长”工作,推进检务工作进基层,既在农村广泛开展了普法工作,又帮助村民解决了一些实际问题,受到了群众好评。

“曾村长,今天又来咯。”当一个年轻的身影出现在寿安镇隆盛社区,村民们热情的向他打起了招呼。这位村长身着深蓝色制服,胸口一枚鲜艳的徽章,显得有些与众不同。他是县检察院的一名干警,去年同其他13名检察室干警一起,被选派到寿安镇14个村社兼任“法制副村长”。

融入群众

真当称职副村长

“以往一说起检察官,大家感觉很严肃很陌生。我们讲司法为民,就应该改进司法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融入到群众中去。”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刘兵介绍说,为增强法制副村长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结合检察工作和寿安镇实际,县检察院明确了“法制副村长”工作职责,涵盖收集社情民意、开展法制宣传、接受控告举报等职责。

14名“法制副村长”深入各村社开展了一次预防调查,在这次预防调查活动中,寿安镇隆盛社区李玉彬向曾雪刚反映,镇上有段路没有路灯,来来往往很不方便。曾学刚立即将信息反馈给了寿安镇。“感谢曾村长,正儿八经把我们的事情放在心上。”几个月后,当接到曾雪刚的回访电话时,李玉彬感到意外又温暖。

“最开始下村,大家看到我们都很拘束,喊的是‘检察官’,后来直接‘副村长’的叫了。”松华社区“法制副村长”何春勇对这种转变很有体会。

以案说法

普法宣传在基层

“当你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要敢于并且善于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有对姓白的母子……”一口接地气的方言,插旗山村“法制副村长”吴兴莉利用村上开会的时机,正在结合真实案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给群众普及法制知识。

“我们农民法律意识淡薄,太需要你们来讲讲了。”寿安镇庙乐村村支书左立军在听了“法治讲堂”后,对这种做法竖起了大拇指。“法制讲座必须要对群众有效果有帮助。讲法律条文太枯燥,群众听懂了,真遇上事儿也不能自如运用。引入案例说故事的方式,他们又代入感,也更听得进去。” 吴兴莉说完,就走去一边接受村民的单独咨询。

重心下移

检务工作沉基层

“法制副村长”们每月至少两次深入联系村社,定期上报驻村工作信息和情况调查报告。记者随手翻开他们的民情日记,上面密密麻麻的记录着下村走访情况:3月12日,星期三,到插旗山村开展‘以案说法’,推出常见案例,主要关注老年人维权、农民工维权...4月27日,星期六 ,3组村民当面反映该组集体财产被他人占用有关情况,经电话联系,确定于27日下午接访...

将这些民情日记统计起来,是他们兼任“法制副村长”期间,在村(社区)进行法制宣讲17场次,接受群众法律咨询210余人次,约谈村、组干部152人次,收集并反馈群众意见建议100余条,调处矛盾纠纷45件次,深入所在村社走访慰问了14户困难群众和10名特困的社区矫正人员。

手记

“法制副村长”们践行群众路线,深入基层、下访巡访,将检察工作“沉下去”,解决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问题。这是群年轻的检察官,也是充满干劲的“法制副村长”。从“检察官”到“副村长”,他们用自己的言行,打破了检察官们严肃的形象和距离感,让村民有了可以依靠的“副村长”、亲切的“法律专家”、温情的“家人”。

 


网友评论:


返回前页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