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忠爱的检察官_王芝良
王芝良,四川崇州人,汉族,大专文化,1956 年出生,2012年3月23日去世。中共党员,蒲江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一级检察官。
从检26年,王芝良始终兢兢业业、勤勤恳恳,满腔热忱地投身于检察事业。2005年他被确诊为慢性粒细胞白血病后,仍然毫不懈怠、坚持工作,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他公正执法,26年无错案,全力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由他负责起草的“刑事受害人救助机制”在全市推广,今已成功救助刑事受害人113起169人。他多次被评为市、县“优秀共产党员”和“先进个人”。2009年,被省委、省政府授予“四川省政法系统‘三大主题活动’先进个人”,2010年1月,被省检察院荣记个人一等功。
主要事迹
爱岗敬业,在平凡岗位上干出不平凡的业绩
2006年3月,高某因杀害妻子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关押期间,其刚满10岁的儿子又因无人照顾被摩托车撞成脚踝粉碎性骨折,77岁的老母亲无力支撑整个家庭。蒲江县检察院受理该案后,为了让高家摆脱困境,检察院及时联系当地政府、教育局、民政局等部门,对高家实施救助,解决了一老一小的低保和小孩上学的“两免一补”等问题。高某获悉后,在法庭上长跪不起,表示认罪伏法,高家也给检察院送来了一面“为官爱人民,执法献真情”的锦旗。
这件事深深地触动了在法律政策研究室工作的王芝良。刑事诉讼中受害人权益如何保护?如何避免受害人及其家庭受到“二次伤害”?他从法律政策研究工作的角度收集相关情况并向检察长作了汇报,经过反复研究和协调,蒲江县检察院决定联合相关部门建立刑事受害人救助机制。已患病近两年的王芝良主动承担了起草救助机制相关文件的任务。该机制的建立,开了全国先河,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普遍好评,先后被中央电视台、《检察日报》等多家媒体报道。在全市检察机关推广后,至今成都市已成功救助刑事受害人113起169人。此后,“民生案件快速办理机制”、“涉检维稳预警机制”、“干警执法档案和案件质量的考评机制”,王芝良牵头的一项项创新在蒲江县检察院相继出台。